山西太原:家庭名下有两套房产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大嘉购官网整编:
24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加强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该中心发布通知,对首套房、二套房、贷款次数等认定标准作出规定。
通知指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及成套住房贷款次数进行认定。
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记录、无房贷记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首套政策执行。
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有一套房产记录、有一套房贷记录、购买同一套住房有两次房贷记录(组合贷或有相关政策依据)、有一套房产记录和购买同一套住房的房贷记录,申请贷款时按二套房政策执行。
我也留言
你必须 登录 才能发表评论.